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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服务业发展
[时间:2012-11-15 13:49:46] [点击:2032] [分类:通知公告]

各有关市、义乌市发改委

    为加强对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业态的支持,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做好2013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根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发改办产业〔2004〕914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

    今年我省申报2013年国家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一是生产性服务领域,包括服务业集聚区服务平台、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农业生产服务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二是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与试点主要任务密切相关的服务平台。

    二、编制重点领域规划及申请引导资金项目的有关要求

各市发改委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条件较成熟的项目上报。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核准、备案)、用地、环评等手续,具备开工条件,配套资金等已落实。我委在各市上报项目的基础上,进行筛选汇总,并编制2013年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规划,上报国家发改委。各市对申请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要认真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确认符合支持条件。我委也将选择性抽查。

    杭州市可按照上述项目审核要求,推荐3-4个与试点主要任务密切相关的重大服务平台项目,一并上报。

    三、报送要求

1、请项目单位抓紧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或扩建)、项目占地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批准文件;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及银行贷款等)落实的证明材料;项目实施进度的证明,如工程造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报告,工程进度全景照片及各在建子项工程照片;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等,文件真实性的声明。

2、请项目单位撰写5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概括介绍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或扩建)、项目占地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3、请各市发改委组织好所属县(市、区)的项目申报,根据实际情况筛选优质项目,于12月31日前将重点领域申请上报文件、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汇总报送至省发改委;同时将使用“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编报的IMO文件和项目的500字材料汇总发送至zjsfgwzx@126.com

 

联系人:徐满平,张 昕;

电  话:0571-87052584,0571-87052583。

 

附件:浙江省2013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通知(121030,下发).zip

 

 

 

                                                   二○一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