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金融服务实践与思考
浙江物产物流投资公司
一、 物流金融服务的意义与作用
对于何为物流金融?目前有很多不同的表述,但其核心内容即所谓金融机构为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利用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信息、物流运作平台以及采取的一系列防控监管手段,依据物流供应链而进行的金融活动,又称供应链金融。根据目前的实践金融机构可以是第三方物流企业本身或者其分支机构,比如UPS专门在国外收购了一家银行,依托自身的物流服务来发展物流金融业务;也可以是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合作,共同搭建物流金融服务平台,联合研发物流金融新产品,比如工商银行与中外运集团的合作,本公司与多家银行的合作模式这种类型。
物流金融服务的意义有很多,从政府、银企多方为对象分析,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第一,为资金需求方正常运营提供高效帮助。在我国,一方面企业要从银行获得贷款,需以自有的资产抵押给银行或由第三方担保。这使那些没有大量厂房等固定资产抵押的生产型、贸易型企业很难获得贷款。另一方面他们又拥有大量的库存物资,流通效率比较低,。这种情况下,物流金融服务模式中的仓单质押业务允许这些企业利用原材料和在市场上经营的商品做质押进行贷款,成为解决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融资能力的提高会直接带动生产企业、经销商的生产贸易条件的改善和经营规模的增长。
第二,有利于银行放贷、创新金融品种。对银行而言,土地、厂房等不动产很难变现,轻易不敢放贷,基于物流企业平台基础的物流金融服务满足了其在不从事除金融服务以外其他领域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借助物流企业的专业化服务实现对动产的占有权。而且基于物流金融平台的融资与信用融资相比,有物流企业负责全过程监管变现能力强的动产,只要流程设计、操作规范,风险是可控的。如融通仓业务以供应链中“购销”环节的真实贸易为背景,细分客户需求,避免了动产质押模式下银行派人监管和授信客户自行看管的不规范行为,借助第三方物流公司担保,批量介入中小经销商的融资,创新金融品种。
第三,为物流企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有利于其发挥综合优势,获取新的赢利渠道。物流企业通过与银行合作,一方面可以增加配套服务功能,增加仓储附加值,提升企业综合价值和竞争力,稳定和吸引客户;另一方面,物流企业作为银行和客户相互信任的第三方,在加强同银行的同盟关系中,可以更好地融入到客户的供应链中去,发掘一些客户的隐含需求,提供更多的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物流企业的其他条件创新服务模式,为物流企业带来收益,形成核心赢利模式。
第四,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程度高,企业之间资金相互拖欠、三角债时有发生。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巨大。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物流金融服务在目前信用体系尚未成熟情况下,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通过物流金融服务业务把静态的动产变成资金,建立银行与企业间的融资纽带,疏通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会促进经济的良性循环,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
二、浙江物产物流投资公司物流金融业务实践
浙江物产物流投资公司是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是国务院确定的120家试点企业集团、省政府26家重点培育发展和“五个一批”大企业集团之一,也是国家确定的全国20家重点培育的大型流通企业之一,物产集团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和综合实力等主要指标一直位居全国同行前列。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把主业经营和现代物流有机结合,以现代物流理念、方法和技术提升商流能力,依托物流服务做大做强流通主业,是集团主业改造提升的最佳切入点,是集团业务拓展创新的主导方向和重要途径。浙江物产物流投资有限公司的成立充分体现了这一经营理念。
浙江物产物流投资公司成立以来,经过不断摸索实践,物流金融服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服务产品涉及黑色、有色、建材、汽车、化工等产品。2007年公司实现当年为客户提供融资近12亿元,2008年融资规模15亿元。自公司2005年运行以来累计融资规模近35亿元。到目前为止,未出现一笔损失。物流金融业务实现了服务形式从初始的谨慎涉足单一货物监管发展到利用自有仓储资源进行货物质押监管、异地监管、厂仓商银业务等多种模式的结合转变;在功能与效益上从最初的倡导物流功能的完备、追求社会效益为主到逐步追求功能与企业经济效益的结合,形成了具有公司特色的物流金融服务模式。
我们物流金融质押监管业务的成功开展,得益于充分利用了自身的相对优势,这包括公司较大的资产规模、从点到线再到面的网络化布局、多年积累的物流运做经验、优质的客户群体和良好的品牌优势。
第一、 公司较大的资产规模和网络化布局:公司在省内杭州、台州、宁波,省外唐山、上海等地均建有物流网点,为提供物流金融服务提供了硬件基础。
第二,信息化支撑:物产集团公司有专业的信息化软件平台,其中仓储信息化操作系统,不仅实现了公司自身各部门的业务操作,同时可以同时提供给客户实时网上查询库存信息,银行除了查询监管货物的详细资料外,还可以通过网上系统下达质押解押指令。现在我们的信息系统不仅可以做到以实物量为监管依据,还可以定时按当天价格导入,计算出监管物的价值,为银行随时掌握监管价值提供依据。
第三,优质的客户群体。物流公司的中转仓储客户有50多家,仅杭州基地年吞吐量2006年至2008年分别为180万吨、240万吨、280万吨,为开展物流质押监管业务提供客户基础。
第四,良好的品牌和商誉。物流金融服务要求物流企业有良好的信誉和资信。物流公司的母公司物产集团是国内知名的大型国有企业,成立于上世纪60年代,管理制度健全,运做规范。物流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优质服务和诚信原则,博得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信任,成为金融机构合作的首选伙伴之一。
1、物流金融服务的基本内容与模式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与包括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在内的10多家金融机构,20多家社会客户建立物流金融服务体系。银企双方建立战略性联盟合作关系,建立基于物流平台的全面产品合作、服务合作、营销合作。积极探索推动物流业务发展的合作新途径,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完善和扩大相应服务功能。利用双方各自的营销渠道、机构网点,积极向各自的客户推荐对方的产品和服务,共同促进双方的业务发展,扩大市场份额。双方发挥各自网络优势和信息优势,采取电子数据平台、数据库、电子文档等方式进行密切的信息合作。同时建立例会制度,及时就有关合作事宜进行沟通。
合作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在符合监管当局有关管理要求和授信政策的情况下,银行为本公司提供一定的配套流动资金授信,同时为在公司中转仓储商品的客户提供总体授信。第二,融资合作。银行视情况对在本公司办理仓储等物流业务的客户(经营户)进行信誉分级,并提供相应的融资授信服务。具体业务有存货(动产)质押贷款业务、仓单(提货单)质押贷款业务、厂仓商银业务等。第三,财务顾问合作。公司聘请银行担任财务顾问,提供金融咨询顾问服务。第四,信息平台合作。双方建立共享的信息平台,在物流综合管理平台上为银行提供相应的管理窗口,查询有关质押物进出库情况、价格波动及其他信息,并实现即实的电子对帐。
三、合作的基本模式
第一,存货质押监管模式。存货质押监管可以分为自有库监管与外库异地监管。自有库监管就是客户把质押品存储在物流基地,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这一过程中,我们负责监管和储存质押品。异地仓库质押监管是在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上,对地理位置的一种拓展。是对物流网点设施不足的补充。我们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利用他方的场地,输出公司所擅长的仓储、监管、信息等软件服务,突破仓储场地的制约,就近进行质押监管,降低客户的质押成本;由于我们有一定的知名度,这种形式的监管需求量很大
第二,买方信贷模式。买方信贷或称保兑仓,它相对于企业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的特点是先票后货,即本公司、银行、生产厂家、经销商签定四方合作协议,银行在经销商客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收票人为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按银行指令将货物直接发送到本公司基地,货到基地后转为仓单质押。
第三,融通仓模式。物流金融服务企业为经销商提供融资担保,经销商向我们提供存货质押反担保,凭借物流公司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和银行网上银行系统,由银行和我们共同向经销商提供集仓储、监管、融资、结算、信息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
业务模式示意图:
第四,物流银行模式。借鉴典当行的基本思路,探索“物流银行”的路子。根据客户在基地的存储量,按一定的比例直接由物流方给客户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根据市场行情,又可以探讨两种具体的操作方式:一是我们可以与配供业务结合起来思考,协商买断客户资源,我们直接销售;二是由客户货款回笼后周转使用。
第五,物流企业代理采购模式。这种模式就是与经销商共同合作,由物流公司支付代理采购货款,物流公司同时全程提供货物运输、仓储、配送,对货物实施全过程的监控,经销商带款提货销售。这是物流企业物流金融服务模式的延伸,这种服务模式对物流企业规模、经营能力的要求很高,不是一般的物流企业所能提供的。这一点正是区别物流企业能力所在,也是形成核心赢利模式的差别。
以上几种合作模式中有的已经比较成熟,是平时合作过程中运用的最多的,如存货质押监管模式、买方信贷(保兑仓)模式;有的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局限,还停留在研究探讨与尝试阶段,如融通仓模式、物流银行模式等。由于市场变化、货币政策的调整,如在去年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下,很多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银企双方对物流金融服务的需求很大,我们从自身控制监管风险的角度及时调整思路,收缩规模。
2、合作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物流金融监管业务运营的一个重要核心就是风险控制,监管风险控制始终是第一位的。由于物流公司网点多,具体的监管业务分布在各机构,为了统一管理,控制风险,我们在本部专门设置物流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制度建设,与银行共同研究服务模式,设计严密的风险防范和退出机制,规避风险。对质押监管业务统一组织、统一流程、统一单证、统一管理,实现规范操作;为使物流金融服务做到精细化管理,制订落实了相关的制度,如《质押监管业务管理办法》、《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对质押监管业务流程、岗位职责、合同、单据和操作标准作出详细规定,不断地对这项业务所涉及的信息技术、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对业务模式进行总结和创新。具体来说:
第一,注重客户资信调查。为防范出质人给业务带来的风险,
对出质人资信进行认真的调查和评定。
第二,谨慎选择质物。对质押商品的种类有一定的限制,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相对稳定,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等。
第三,加强仓单的管理。对仓单进行科学的管理,制定严密的仓单操作规程:使用固定的格式,同时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对仓单提货、换单及解除质押的仓单认真审核;以文件的形式规定质押仓单签发、确认程序;物流金融服务部门在与银行联系确认后方可办理提货解押释放手续。
第四,制定恰当的商品监管措施。作为银行和客户双方信任的第三方,在商品的监管环节扮演着特殊的角色,负有特殊的责任。所以,在开展质押监管业务时,尽量使各种手续完备,严格按合同行使权利。在监管环节首先和客户企业签订“仓储协议”,明确商品的入库验收和要求;其次,质押期间无银行同意不向借款人或任意第三人发货,保证仓单与商品存储情况相符、手续齐备等。
第五,设置预警线。对可能发生的风险提前预警,当数量市场价格接近预警线时,按协议规定及时通知银行。
四、浙江物产物流投资公司物流金融服务的思考
在浙江物产集团公司的直接指导与帮助下,物流公司物流金融服务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为银企双方搭建了良好的融资平台,在金融界和企业间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自身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随着金融系统的不断改革,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银行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和安全的考虑,会优先考虑基于物流企业平台上的贷款方式。客户企业在兼并、重组甚至日常运营过程中,业务大量的资金,需要更多融资渠道。政府也一直致力于破解企业融资难题,这决定了物流金融有很大的市场需求,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但是在物流金融服务实践过程中,我们也有许多困惑与碰到的难题,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完善与破解。
1、在为银企双方搭建融资平台的过程中,物流企业承担的监管风险与赢利空间之间的平衡问题。由于长期以来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过程中,银行相对处在主导地位,物流金融在某种程度上会增加融资方的成本,使得这种方式的筹资难度增加。物流企业的收费水品过低,与其承担的监管风险不成比例。
2、物流行业一般来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他本身是微利
行业,物流金融服务更多的是分担了政府部门的某些职能,社会效益远远大于企业效益。他自身的投入资金成本较高,国家能否加大对物流行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3、在物流金融服务的过程中,一旦发生了需要处置监管物,物流公司怎么更好的协同银行做好诸如质物价值的评估、拍卖处置等后续工作,在这个过程中物流公司如何做足功课。
4、目前法律上对物流金融还有一些盲点,需要我们不断的研究探讨。
5、物流金融业务有很大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大量的生产企业急需流动资金。但由于生产厂从原材料采购入库到成品出厂,在整个生产的流程中,实物形态、数量不断变化,即使银行想为这些企业解决资金问题,想请物流公司参与,但物流公司如何发挥整体功能优势,如从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全过程物流服务,还是空白。
6、人才的培养问题。物流金融服务是一种复合型的业务,它需要一批既有物流实际操作经验,又具备一定金融业务知识、甚至有一定生产经验的复合性人才。
孙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