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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会员大会:由所有加入协会的会员单位组成,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

(二)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理事单位代表组成,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日常工作开展。

(三)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的常务理事单位代表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领导理事会日常工作开展,对理事会负责。

(四)会长:孙德良

(五)执行会长:赵成锋

(六)秘书长:金蓓

(七)副秘书长:李海涛(专职)、韩莉君、王智海、董峰、何芳

一、运行机制

(一)重大事项、政策性建议由会长牵头,提出工作方案,经副会长、秘书长等共同商讨后,由会长负责与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沟通。

专项工作,由各中心牵头,召集相关成员讨论,报秘书长审批决定。秘书处协助做好协调工作。

(二)秘书处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协调各中心和部门关系,执行理事会决议,统筹调研、培训、课题研究、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工作。

(三)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长会议和各专项会议根据需要即时组织召开。

(四)会长、副会长单位指定专门联络人,负责与协会的日常工作对接。其他运行规定,详见《浙江供应链协会章程》、《浙江供应链协会会员大会选举办法》、《浙江供应链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规定》、《浙江供应链协会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其他
      
协会在银行单独设立帐户,会计由协会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出纳由秘书处指定专人负责。